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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一周年巡礼· 文明养犬 “宠”我做起

2021年12月22日 15:43:34 来源:黄山日报 作者:闻铭

2020年,我市出台了《黄山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一些不文明养犬行为明令禁止。

“我自己也养狗,出门的话牵引绳肯定要牵的,人多的地方还是尽量少去。狗在外面大便什么的我都会及时清理掉,我觉得安全卫生是第一位的。”市民王雅君说。

据介绍,养犬人携带犬只外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是犬只要束牵引带或者牵引绳,牵引绳的长度不得超过1.5米,不能由无民事能力的人和小孩牵引。二是要及时清理犬只排泄的粪便。三要主动避让他人。

此外,养犬人还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医院等公共场所,乘坐公共汽车等交通工具,否则都属于不文明养犬行为。在很多养犬造成的矛盾冲突中,经常会出现一种情况:养犬人以狗狗不咬人为借口,轻视或忽视被侵扰人将狗狗带离的要求,从而形成矛盾冲突。针对这种情况,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张庆文告诉记者:“养犬人应该主动将犬只驱离被干扰人身边,避让他人,防止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在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也有多项涉及到文明养宠(犬)的条款。市文明办有关负责同志表示:“文明养宠(犬)已经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内容,在实地考察暗访中,如发现‘遛狗不牵绳、地面有动物粪便’等现象,将进行扣分。无论是从卫生角度出发,还是从安全角度考虑,我们呼吁爱好养犬的市民朋友自觉做到文明养犬,积极营造一个干净整洁、安全和谐的城市环境。”  


编辑:姚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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