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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申请执行人江某在电话里焦急地向黟县法院执行法官寻求帮助。
2020年8月,曹某因企业经营发展急需资金,向江某借款40万元,约定借款期间和利息。操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款协议》上签字,未约定担保范围、保证方式及保证期间。借款到期后,曹某未按约定归还本金及利息,江某催讨多次未果,将曹某与操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曹某须支付本金及利息,操某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两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责令其限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两人名下的存款等财产情况进行查询,均未发现有财产可供执行。与此同时,执行干警也多次上门寻找,均无果,案件执行陷入了僵局。
此次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执行干警雷霆出击、火速追踪。在江某的配合下,干警很快发现操某,在对其使用督促和告诫等方式无果后,依法决定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到了拘留前的体检环节,操某才慌了神,立即服软,表示愿意先归还部分欠款。
当天,在法官的监督下,操某归还10万元欠款,并与江某就剩余欠款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编辑:陈莹